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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某作案后没有逃跑,是侥幸心理吗?我们身边是否也有类似的人?
他怎么也不可能逃跑。
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,会认为迟早会被警察破案,能跑就赶紧跑吧。可站在他的角度是不可能逃跑的。
理由很简单,他作案的目的是得到房子和钱。没达到目的之前,他怎么可能跑?
至于会不会被警察识破?他要是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观点来看,他就不会作案了。既然他选择了作案,没有达到目的之前,他肯定不会跑,否则他之前所做的一切,对于他自己来说岂不是毫无意义了?
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分析他,他既然选择了下手,不管他有没有把握,有没有经验,他都一定会等待他想要的结果。所以他肯定不会跑!
许某某只有小学文化,又曾做过小老板,帅气,有自视清高,卓尔不凡的死穴,殊不知山外有山,人外人。他的预谋在前且自认天衣无蓬无破绽才决定下手的。如果他稍微有哪么一点点的省慎或对法律的敬畏,那么他会选择放弃的。
无论他曾成功地赚到近百万,或重新捕获来某某,他都认为是自己聪明所至,以至于认为在这世上只要聪明点干些坏事也会蒙混过关,而象来女士那种失葱者,方是东南西北都辩不清的蠢人。
他杀害来女士的目的,就奔着110平米大房和来女士的存款据为已有的。尚若来女士定性为失踪人员,首先新房可自已作主了。钱款据为已有。如他畏惧逃跑,无疑向世人明示此地无银三百两,何况满大街的监控明摆是跑不了的。
他不跑一是坚信自已做的天衣无逢,天不知地不知,二是侥幸心理,坚持演戏,所以他没有跑的打算。
肯定是抱有侥幸心理!
许某某杀害妻子是有预谋的!为此,他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。
据许某某说,7月5号早上5点半,他发现了妻子没在家。而且,他说妻子是穿着吊带睡衣出去的。如果来女士没有被她的老公许某某杀害,那么,明明知道妻子穿着睡衣出去,他作为老公能不着急吗?谁会穿着吊带睡衣出去啊?
7月6号是星期一。按理说,来女士应该去上班的。但是,单位打电话联系了来女士的大女儿,说来女士一天都没有去上班。直到这个时候,许某某都没有向任何人透露来女士的情况!而且,压根就没有想报案!他是想瞒天过海,是想拖延时间!
大女儿报案后,许某某肯定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说辞,说来女士凭空消失了,还说凭来女士的智商她一个人出不去的。言外之意是跟别人出去了。试想,一个53岁的女士,家庭正常,谁会跟别人离家出走啊?这不是往妻子的头上泼脏水吗?这不是在转移公众视线吗?这不是把警察往沟里带吗?这不是在混淆视听吗?
警察做了大量的工作,排查,走访,看监控,好几天没有进展。作为老公,许某某是怎么表现的?他说,找不到就不要找了嘛!她只是出去玩了,玩几天就回来了。多么可恶的一个人!老婆已经被他杀害并且分尸抛弃了,他却这样说!如果老婆穿了吊带睡衣出去玩,谁的老婆谁不担心啊?他却让不要找了!这说明老婆已经被他杀死了,找不到了!要不然,怎么会躲得了那么多的监控,而不被拍到?
许某某杀害老婆,丧尽天良!不管什么原因,他都是一只恶魔!他以为不会被人发现,随着时间的流逝,人们就会忘记这件事,警察也会把这件事当成一桩失踪案来处理!他就可以瞒天过海,他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了,来女士的钱和房子都由他来支配了!
许某某低估了人民警察的能力!低估了人民警察的敬业精神!警方做了大量工作,迅速破案!许某某的计谋落空了!
如果警方没有破获此案,许某某就会逍遥法外。那么,三堡北苑的住户们就会惶惶不可终日。来女士到底是被一股什么样的神秘力量带走的?她怎么会避开那些遍布于小区的监控的?她到底在哪里?怎么样了?人们就会越想越害怕!不仅仅是三堡北苑的住户惊慌,恐怕全国人民都会感到事情的不可思议,越想越害怕!
许某作案后没有逃跑,心存侥幸是肯定的,他觉得自己的谋划是天衣无缝。所以才会用极其残忍地手法将枕边人毁灭于人世,仍然能够泰然自若的留在家中,心理素质也是异乎常人的强大。
听老一辈人讲,几十年前我们的村里就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、类似许某的杀妻案。
当年,村里有位年轻有为的男青年,婚内出轨。因为怕离婚影响自己的前程,而伙同情妇趁深夜妻子熟睡之际,用绳子将其勒至窒息。
然后,两人趁夜黑风高之时,将逝者丢进水井里。并在井边放着扁担和水桶,伪造了失足落井的现场。但是,一只遗失在半路上的鞋子,和被害人颈上的勒伤,很快被警方排除自杀的可能。
也许当时警方是欲擒故纵,先后抓了几名嫌疑犯,也没怀疑到逝者丈夫。其夫也是很具表演天份,佯装自己从外地回来,抱妻痛哭。
男青年的姐姐也曾多次劝告他,如果是他做的,就去投案自首,争取宽大处理。但是,他却一再失口否定。
“再狡猾的狐狸,也斗不过好猎手”。最后,我们的人民警察同志打着赤脚,潜伏在两位凶手幽会之处屋后,听到两位作案者的谈话,随后此案便真相大白天下。
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警钟长鸣。人们永远不要心存侥幸,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。这是对自己、对家人的高度负责,也是对他人、对社会的高度负责。愿逝者安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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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许某某作案后并没有选择逃跑,因为在这个时间逃跑,无疑是自己暴露。许某某在事情发生后,一直就很平静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许某某有些善于伪装。
再者说,在当时的情况下,许某某可能就不需要逃跑。在许某某报警的时候,其实距离真正的案发时间已经有三十多个小时,在这期间,许某某早就做好了充分准备。比如说,邻居们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,其实,在整个过程中,许某某的手段可能是非常残忍的,许某某早就设计好了一切,怎样将来女士的尸身处理掉。包括一些破碎的组织可以冲进下水道,从而涌入化粪池。再者,一些无法处理掉的则先放在某处,等趁着出门的时候可以处理掉。
相信在处理完这些事情后,许某某还是会有些侥幸心理的。但是,任凭许某某如何善于毁尸灭迹,也不能够遮掩真正的现实。经过经过细致而认真地寻找证据,观察蛛丝马迹。确定出许某某家那天的具体用水量,许某某的所作所为才逐渐浮现出来。许某某起初的侥幸心理只是自己安慰自己,终究难以逃过警方的法眼。
通过这样的案例,可以知道对于夫妻双方,本应该选择信任,然而,结果却是这么残忍。在日常生活中,不要为了财务和房产等伤害家人,有什么事情不能沟通解决。选择伤害别人的方式,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。提醒生活中有矛盾的夫妻双方,一定要静下心来,互相体谅对方,处理问题不要选择暴力的方式,尽量以和为贵,生活应该充满奋斗和希望,而不是冷漠和无情。
他当然不会跑,他在赌命,如果赢了就高枕无忧,如果输了,就算跑到天涯海角,也一样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。
首先,作案前他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,从心理克服,外界应对,作案手段,直到孩子口供等等各个方面,都做了设计和编写,他在按着脚本有条不紊的运行着,他自认为绝不会暴露,所以,他不会走。
其次,如果不走还有一丝可能的胜算,如果玩失踪,那就是做贼心虚,贼喊捉贼,必然会暴露自己,而且,在今日之社会,大数据的应用和遍布各地的摄像设备,绝对会让凶手插翅难飞,所以,他绝不会选择逃跑而自我暴露。
第三,凶手拥有超乎常人的伪装和强大的心理,他在和所有人斗智斗勇,也许他很享受这种过程,对于罪犯来说,有一种满足是势均力敌,所以,他绝不会未战先逃,他会负隅顽抗到底的。
第四,从坊间传言来说,十八年前,前妻闺蜜的十六岁女儿的死,可能与他有关系,因为有人看见一名男人出现在案发现场,而那人和凶手的体貌特征很像,我们大胆的假设一下,如果他真的与此有关,那么十八年的躲避已经把他练就成了一头会隐藏的禽兽了,他会试着再来挑战一次,如果赢了,会得到极大满足,如果输了,就当是归案了。
古语说,大隐隐于市,看来他是深谙其道,把自己置于风口,不是升天就是入地,他是做好了这种准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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